菏安监字〔2018〕49号
各县区安监局: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危险化学品等重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大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惩处力度,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局2018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异地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强化行政执法手段运用,严厉打击一批问题突出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形成安全生产高压态势。
(二)按照“随机组队、异地检查、专家支撑”的检查方式,提高执法检查质量。
(三)以点带面,通过检查少量典型企业,实现规范同类企业,放大执法检查效果。
(四)以查练兵,抽调部分县区执法监察骨干参与异地执法检查,加强业务学习交流,提升基层执法能力。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本次异地执法检查企业以危险化学品企业为主,市局从每个县区选取2家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并由市局下达有关执法文书。此外,再从每个县区随机抽取2-4家重点监管企业纳入本次检查范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移交受检县区依法进行处理。
重点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职业卫生、现场管理、应急救援、工艺设备、重大危险源等方面内容。具体检查标准由市安监局结合《山东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标准》分行业(领域)统一制定。
三、检查组组成及职责分工
全市成立3个异地执法检查组,由检查组长、执法人员、安全专家组成,检查组组长由市安监局1名科级干部担任,配备2-3名执法骨干和2名安全专家作为成员(分组见附件1)。执法骨干和安全专家由市安监局按照异地组队、专业对口原则统一安排。
检查组组长负总责。执法人员主要负责检查企业安全管理方面内容,对检查出来的所有问题提出执法措施、根据需要下达执法文书,对涉嫌违法的行为先行调查取证等工作。专家组主要负责检查生产现场、安全设施、工艺流程等安全技术方面的内容,为异地执法提供专业支撑。
四、检查方式及任务安排
按照“异地组队、驻县检查”的方式进行执法,执法人员和安全专家联合开展检查,采取查阅资料、人员问询、现场勘查、当场演练与操作等方式开展检查。
各检查组于4月17日按照分工同步开展检查工作,检查期间,检查组各成员需进驻受检县(四个区除外),直至完成检查任务,原则上每家企业检查时间半天左右,规模较大的危化品生产企业检查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企业名单见附件2)。
五、工作机制及制度
(一)建立执法检查责任制度。根据检查组的组成及职责分工情况,分别明确检查组长、执法人员、安全专家的工作责任,细化责任内容,列出责任清单,确保人人有责任、人人领责任,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抓好落实,做好工作衔接,提高异地执法工作效率。
(二)建立执法检查痕迹管理制度。检查前,各检查组要逐个企业制定《现场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时间和分工,各检查组统一编号,由执法人员审核、检查组组长审批。检查时,执法人员必须逐个企业填写《执法人员检查表》并签字,安全专家也必须逐个企业填写《安全专家检查表》并签字。执法人员要对所有问题(含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确认,仔细描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准确查找对应法律法规依据,提出处理意见。对需要移交受检县区处理的,执法人员要填写《问题现场移交表》,经执法人员和检查组长签字后移交受检县区落实。重大问题达不成统一意见的,由检查组长最终决定。陪检组执法人员要根据《问题现场移交表》的处理意见,依法下达相应执法文书。
(三)建立“五个当场”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当场向企业负责人反馈;能够立即整改的,当场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涉嫌违法的,当场启动调查程序,采集关键性、实效性证据;属于简易程序处罚的,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
(四)建立日调度制度。各检查组安排1名执法人员作为专职联络员,负责每日调度、汇总和报送本检查组执法情况(见附件3)。市安监局安排1名总联络员,负责每日调度、汇总3个检查组执法情况,报市局领导。市局领导将根据检查开展情况,适时对各检查组进行跟踪督导。
(五)建立“一企一册”整改档案管理制度。受检县区应明确专人,对本次异地执法检查中需要下达执法文书督促整改的问题和拟立案处罚的违法行为,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一企一册”整改档案管理制度>的通知》(鲁安监发〔2017〕98号)要求负责逐企建立整改档案,定期督导企业抓好问题整改,确保检查出的问题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销号,市局将在检查结束后对各县区受检企业问题整改和行政处罚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调度。
(六)建立新闻报道制度。市安监局将协调市电视台、大众网等新闻媒体对本次异地执法检查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并在“菏泽安监”微信公众号上实时推送。重点报道异地执法进展情况,曝光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营造舆论氛围,形成舆论声势,放大执法效果。
(七)建立执法检查经费和保障制度。执法检查组执法车辆、执法仪器装备、执法人员均由市安监局负责保障,聘请安全专家服务费用由市局依据有关规定解决,执法人员(含抽调执法人员)住宿费用由市局解决,专家住宿费用自行解决。执法检查组人员就餐由受检县区负责保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这次异地执法检查,是市安监局年初拟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提高安监执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权威性。各县区安监局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4月份的中心工作,全力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陪检,协调安排检查前、检查中和检查后的各项工作,全力搞好陪检分工、问题处置等保障工作。各检查组要结合执法任务,妥善安排检查行程。各县区安监局要及时衔接待查企业做好检查准备工作,提前通知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在岗并做好迎检,检查时不能当场提供相关资料的,原则上一律视为没有。
(二)选派精干力量。一是选派执法人员。针对本次异地执法检查,市局结合各县区人员力量,已事先抽调了6名执法骨干,统筹分配到各检查组,抽调的执法人员要做好工作交接,全力投入到本次异地执法检查当中,没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准请假。二是聘请安全专家。市局根据受检企业类型,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异地聘请第三方机构安全专家参与本次异地执法检查,抽调的执法人员和安全专家应于4月17日(周二)9时前,到达市安监局视频会议室参加异地执法动员会议。三是明确陪检人员。各县区安监局要提前明确陪检负责人和执法人员,(每个检查组陪检执法人员不少于2名)。配合人员要具有执法资格、工作认真、负责,敢于担当,能够积极衔接企业接受检查,能够协助检查人员对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下达执法文书、实施行政处罚等工作。
(三)严格执法办案。各检查组检查人员、配合人员要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和工作纪律,认真落实“五个当场”工作制度。要对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检查中只要发现涉嫌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处罚的,原则上一律给予行政处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执法人员应当场提出处理意见,对需要移交给受检县区处理的,应制作《问题现场移交表》(见附件4),以书面形式移交,陪检人员必须根据处理意见下达相应执法文书,对需要立案处罚的,应及时固定证据,迅速启动行政处罚程序,不能以责令企业整改代替行政处罚,更不得随意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对不按《问题现场移交表》落实处罚措施的,市局将收回问题移交,直接立案处罚。对需要当场停产停业整顿、紧急撤离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要果断处置,当场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督促企业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陪检人员对处罚意见有异议的,由执法人员和专家会商解决。
(四)严格工作纪律。各检查组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廉政纪律要求,公正、规范、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用语,执法人员应统一着春季防护服装,树立安监部门良好形象。安全生产专家要遵守国家法律和工作纪律,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依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进行检查。各组执法人员和安全专家要对检查结果负责。
联系人:王富黎、华勇、陈亚鹏,5788031
电子邮箱:hzajzd@163.com
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13日
附件1
异地执法检查分组
第一组
组 长:桑鹤军 市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成 员:陈亚鹏 市监察支队科员 18661550556
刘海华 鄄城县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张 平 东明县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张俊美 驾驶员
专家2 名
负责:开发区、曹县、单县、成武县
第二组
组 长:樊文喜 市监察支队科长
成 员:华 勇 市监察支队科员 13583006996
付 豪 市监察支队科员
石兴奎 成武县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张书宁 牡丹区监察大队中队长
胡留田 驾驶员
专家2 名
负责:定陶区、高新区、巨野县、郓城县
第三组
组 长:王富黎 市监察支队科长 18505300728
成 员:杨 明 市监察支队科员
何福山 定陶区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孙学涛 郓城县监察大队中队长
刘统聚 驾驶员
专家2 名
负责:牡丹区、东明县、鄄城县